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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之前的文章,

原來從2007.03.05到2009.05.31

糾纏了這麼久一段時間了。

 

2年了吧?

是阿2年了.

中間分分合合的,

狠狠愛過,

狠狠恨過,

反覆交織著...

 

第6次了。

難道我還該相信這是真的嗎?

我清楚知道,

不能陷太深。

 

我也告訴自己,

不能愛了。

 

不穩定的感情,

感受不到安全感的肩膀,

能維持到什麼時候?

 

我該慶幸過了4天了嗎......?

 

 

而我現在終究抱持著-

一天算一天的生活。

 

至少不要讓自己委屈了好嗎.

至少不要讓自己吃虧了好嗎.

 

 

 

看到那些留言還是很不高興:(

 

 

 

至少沒吃虧就好!

對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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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mD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